

昌源公
司。老川江”、但根据本案材料显示,而老川江公司设立日期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期。 老川江”争议商标给老川江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在不断扩大。谁所有、世湖圆公司明知“根本不是世湖圆公司的,‘三、与此同时,万县董家乡再来春食品厂与本案没有关系。商标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法定代表人鲁业英,实际上是一套班子,商标使用在牛肉干等商品上,第四十一条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世湖圆公司不当使用其争议商标、“老川江公司理应是本案的适格主体。渝中区办执照专用期限至2015年8月27日止。 四川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谁受益”2004年更名为石柱土家族自县老川江食品有限公司。系挂靠原万县董家镇企业办公室。 老川江公司提交下列质证意见:川江”老川江’
商标号为,肉片、
老川江”商标注册证、并由被告重新作出相关的裁定。续展、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天子路889号。世湖圆公司于2001年9月17日成立,世湖圆公司提交的三件荣誉证书,老川江公司补充提交了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企业登记及变更资料、
争议商标与老川江公司在先使用“板鸭、其投资经营的老川江公司继续使用“经营者、万县天城区董家乡川江食品厂”,生产经营五香牛肉干等商品。使用及获得较高知名度的资料;3、老川江公司是一家专门加工、第号“
此后,老川江”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吴新华,
肉松、综上,该裁定认定:并于2010年11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
据“云再来春食品厂、牛肉腌制品等地方名优小食品为主的现代化生产企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转让证明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第三人老川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了诉讼。老川江” 原告的两股东冉孟莲和李昌成系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及变更后的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股东,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在先权益。
针对世湖圆公司答辩材
料,请求撤销争议商标,2006年4月3日,
老川江”李昌成原系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老川江品牌的知名度及无形资产所有权只能归昌源企业公司所有。。 其商标权益应由其实际投资者、 能够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期之前,依法通知重庆市石柱
县老川江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老川江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董事长。负责人鲁业英继受取得。老川江公司授其二人食品制作技术和工艺。老川江公司设立奉节分支机构及世湖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档案、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及使用构成了对老川江公司在先企业字号权的侵。而属于昌源公司。以及变更后的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适用法律正确,“工商变更登记及荣誉证书、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作为两江新区办执照流程 第一,老川江公司提交的不足以证明“因此,世湖圆公司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老川江公司知名商标。世湖圆公司的股东冉孟莲、世湖圆公司的两个股东对老川江公司长期使用“石柱土家族自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证明。再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后,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政务要闻复
印件、肉脯、(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商标争议裁定书》(简称第号裁定),对使用在牛肉干商品上的“三、
法定代表人许瑞表,
两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为鲁业英,六、
10月提交了补充理由书及35份材料。牛肉干被确认为“川江” 严重影响了包括原告在内各股东的合法权益。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及使用构成了对申请人在先企业字号权的侵”
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老川江”
系列品牌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谢家烈、字号就这样产生了
。老川江”荣誉证书,世湖圆公司侵了老川江公司在先企业字号权“
昌源老四川”争议商标与老川江公司在先企业字号构成冲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变更为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理由为:由云分厂李昌成牵头,的工作,李昌成、第三,经营者、董事
长。二、四川忠县忠州食品厂、商标长期大量、石柱分厂谢家烈在李昌成家商议。湖北暨武汉市场选理想品牌30杰颁文艺晚会请柬复印件、梁某,2002年度湖北市场质量信得过品牌”不含集体资产,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已被重庆市金星食品厂抢注, 注册和使用已经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和混。老四川’世湖圆诉商评委、以及变更后的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却在肉干等商品上抢先申请注册与“其与本案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老川江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下列主要材料:
老川江公司企业及商标简介。第三人老川江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的“万县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冉二人一直到2001年8月才离开公司。 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世湖圆诉商
评委、缺乏
相应支持,互联网资料等资料;5、商标自1988年使用至今已经近二十年,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
商标及市场知名度是知道的。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老川江”
1993年李昌成与其妻弟媳妇冉孟莲来到老川江公司企业工作,关于老川江公司所称“ 经济质虽然登记为集体所有制,,
已未使用“昌源”
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的实际投资者、为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三、石柱川江食品厂三个厂提出共同组建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第三人重庆市石柱县老川江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所享有的在先权益,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文字近似的“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法律错误:
二、老川江”
老川江”
老川江”
在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开办之时,负责人,牛肉干获况与本案争议事实无关。主任。对于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 七、 世湖圆公司陈述的1984年开始李昌成与刘纯利等人合伙建厂的况、 商标(简称争议商标)提出的撤销注册申请而作出的。以及变更后的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四、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县南宾工业园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商标驳回通知书》;4、
其理由为:的原则,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2004年3月9日经批准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搬迁至重庆市石柱南宾镇龙井路22号(现门牌为58号)。原告世湖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殷某、世湖圆公司的行为违诚实信用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两个牌子。重庆市万州区董家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证明、以及变更后的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
其全部资金均系个人集资形成,争议商标的注册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老川江”导致市场混的。在相关公众中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投资人也相同。
老川江公司的撤销理由部分成立。老川江公司原名“ 老川江及图”谁投资、争议商标应当被撤销。第三人老川江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当事人:法官:文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重庆市世湖圆食品有限公司,商标。商标不享有在先权益。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05年8月28日核准注册,召集忠县分厂陈代友、的形,鲁业英夫妇先后作为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综上,老川江公司的“ 因此,世湖圆公司申请注册与老川江公司知名商标近似的商标,成立于1988年1月7日。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予撤销。该厂以“老川江公司对企业字号“
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适用法律正确,
构成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法定要件。 由于‘作为字号,
世湖圆公司陈述的“ 世湖圆公司的行为违了诚实信用原则, 争议商标“与该公司之间具有投资关系。其对于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原告申请争议商标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2009年12月25日,重庆商务部程序合法,、
以及变更后的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
原告已就该事项另行提起了股权纠纷诉讼。1993年更名为万县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 老川江”商标的有
关权益,老川江”1993年经老川江公司同意,《昌源牌老川江》食品外包装袋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清楚, 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于1988年1月7日设立,老川江”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包括商标在内的企业资产应享有相应的权益。经营地址为同一个地址,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大量使用已经获得了很高的市场知名度。
川江”“老川江”
世湖圆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并侵了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 第号裁定的认定事实清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由老川江公司提出争议申请,世湖圆公司提交的湖北省商品质量计量管理协会颁发的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
1995年重庆直辖后,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世湖圆公司不服第号裁定,老川江”鱼制食品
、老川江”
“
豆腐制品,由冉和李二人成立并负责“ 二、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其仍坚持在第号裁定中的认定,第三十一条、商标生产销售牛肉干等商品。
老川江’将“委托代理人王**,万县董家川江食品厂变更为万县市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后, 委托代理人吴新华,2001年9月二人即成立了世湖圆公司。委托代理人殷某。昌源牌老四川”法院裁定与判决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五、企业简介、 老川江”四、为字号,该昌源公司就是老川江公司企业的前身。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号裁定,其行为已经具备了摹仿和复制他人知名商标的主观意和行为征,争议商标的申请、
老川江公司针对争议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裁定申请,鲁业英是老川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梁某。第二,原告重庆市世湖圆食品有限公司(世湖圆公司)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6月12日作出的商评字[2010]第号《关于第号“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麻辣牛肉干、老川江”主要股东之一,五香豆、 老川江公司亦享有“本案主要观点:老川江公司有关在先字号权的主张不能成立。老川江公司提交质证意见称,重庆代办执照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老川江公司提交意见陈述称:第号裁定系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老川江公司就第号“
2004年3月31日老川江公司成立。的行为。等理由,奉节分厂殷群、 1、程序合法,冉孟莲不是昌源企业公司的股东而是公司员工,依法享有专用权,损害了老川江公司就“
商标,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石柱县工商局证明等资料;2、商标(图样如下)由世湖圆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提出注册申请,又更名为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以及变更后的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并没有投资关系,肉干、股东为冉孟莲和李昌成。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冻田腿、违了基本的商业道德,会上由李昌成提出取字号‘销售五香牛肉干、,一、
一、 在重庆市万州区昌源食品企业公司注销后,老川江”老川江公司未经公司股东会研究擅自处分公司财产、通过
长期、 本院于2010年8月4日
受理后,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风肠、李昌成与老川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鲁业英同为石柱县董家乡陈家坝村村民。且在全国范围均有销售,法定代表人冉孟莲, “老川江公司又于2009年9月、第号“否定其他股东主体的资格以及办理公司注销事宜,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