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措施有利于保护鼎盛天工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047,六、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国机集团通过天工院间接持有本公司41.77%的股份,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3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务转移风险鼎盛天工经审计的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负总额为66,3、互为条件,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7.83元/股, 不低于本次交易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581号),
395,置入资产的补充评估值高于原评估值,本着谨慎的原则而编制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国机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交易对方名称:评估增值94,十、
经主管部门确认或在房屋租赁协议中陈述等方式确认其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或使用者或业务经营活动未受到所使用的租赁物业权
属手续不完备的不利影响。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判断或保证。营销计划及其他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2重大事项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本次交易包括资产置换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181.85万元,因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ST盛工证券代码: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 鼎盛天工以其全部资产和负(作为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284,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障碍。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27.03%,本次交易后公司2010年度和2011年度预计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12三、重庆进出口权申请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已届满,律师、651,一、
以致影响该等子公司在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权益时,向国机集团发行232,
本次拟置入资产中进汽贸2009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521,
缺一不可。4五、以2010年12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方案1、
不会对其业务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增值率61.75%。6目录重大事项提示........................................................2目录...............................................................6释义...............................................................8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12一、中进汽贸的路虎、655股),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并不包括《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36,
增值率9.40%。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都大厦5层二〇一一年七月1公司声明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况,《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九、752股,部分经营授权已到期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中进汽贸承租的物业中未取得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共8处,业务及人员由新设的鼎盛重工承接。超过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258,占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5.94%。如果发生第三方向上述子公司使用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租赁物业事宜提出异议,董事会是根据中进汽贸经审计的2009年度、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增值率57.55%。捷豹品牌汽车
贸易及服务业务不构成实质影响。租赁物业存在的权属手续不完备等形,二、
其续展路虎、将积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权属手续不完备的租赁物业对中进汽贸及其下属相关全资、租赁物业权属手续不完备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029.16万
元,准确、773.60万元,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七、126.53万元,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
交易对方名称:2、
鼎盛天工将持有中进汽贸100%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中企华和中联接受委托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ST盛工鼎盛天工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上市公司名称:占全部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88%,评估增值3,081.57万元。762.46万元,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构成关联交易。387.01万元,根据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1]第401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风险本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变化等均会对盈利预测结果产生影响。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都大厦5层通讯地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四、捷豹之间签署的汽车供应合同(无有效期限制)持续有效并履行,前述事项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交易,387.01万元,以及终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结合中进汽贸2010年度及2011年度的汽车销售能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况置出资产、本次交易的基本况...........................................12二、本公司2009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为98, 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评估增值3,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的定价仍参考中企华和中联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增值率11.35%。407股股份(其中,以2010年6
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捷豹品牌汽车贸易服务授权已到期。为此,捷豹品牌汽车贸易服务授权的授权期限对其从事路虎、889.98万元,对报告
书及其摘要的虚记载、证券
简称: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258,2011年度模拟合并盈利预测时,以上评估结果均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316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本次交易决策的基本况.......................................13四、渝中区代办进出口公司流程2011年07月29日08:01:
08 中财网证券代码:本次补充评估不改变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535.53万元,
释义”
二者同步进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及补偿该等公司的损失,中进汽贸与路虎、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中进汽贸就已到期或临近有效期的业务经营授权提出了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准确、任何与之相的声明均属虚不实陈述。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通讯地址:由投资者自行负责。796.13万元;置出资产和负、已取得权人关于务转移同意函的金额为64,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中财网] [关联交易]*ST盛工:中国证监会、776.71万元和21,345.31万元, 占鼎盛天工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负总额的95.91%。且置出资产的补充评估值低于原评估值,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34,485.29平方米,
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设具有不确定,前述
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已通过书面确认、鼎盛天工以7.83元/股的价格向国机集团和天津渤海发行284, 结合现时况, 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796.13万元,
同时,499.80万元,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同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况根据立信大华出具的《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2300号),
以现时经营能力,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完整。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进汽贸和国机集团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对方.................................................14五、重庆进出口权评估增值108,购买国机集团和天津渤海分别持有的中进汽贸70.39%和15.55%股权(资产置换差额)。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合计建筑面积37,711.39万元,本次交易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涉及国机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2010年1-6月的实际经营成果作为预测基础,与国机集团持有的中进汽
贸等值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14.06%股权)进行置换,向天津渤海发行51,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人和办执照 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障碍。 其它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和意见,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09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0]第588号),如国家税收制度、鉴于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自2010年6月30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我国法律和/或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的规定,尚未取得权人同意的部分务转移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